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9篇范文)

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回顾、分析和总结,以明确工作成效、经验教训和改进方向的一种书面报告。它是对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总结,旨在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总结的内容通常包括工作目标、实施过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通过总结,可以梳理工作思路,提炼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下面是小编整理得关于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一些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篇1: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xx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xx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

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

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

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

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

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

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篇2: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遂川县地处江西省西南边境,全县国土面积3144.17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全县总人口54万,其中农业人口47.2万,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国定贫困县。20xx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县实际,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我县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城乡低保工作

1.开展低保“拉网式”大普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2010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拉网式”大普查。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5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会议。在城镇,我局组织6个工作小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县城6个社区2519户5872名低保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普查和重新公示保留了2172户,5141人,其中列入回访179户365人,取消了347户731人;在农村,我局通过各乡镇民政所核查核实并重新公示10358户22226人农村低保对象,取消158户689人,新增330户,962人。

此次普查所投入的人员为近几年最多,调查对象的覆盖面为近几年最宽,调查的时间为近几年最长,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普查”。通过普查,完整的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分类情况进行不同的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

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大我县城乡低保保障力度。

一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依照物价水平和平均收入,我们及时调整低保标准,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年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月提高到245元/月,农村低保由原来的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

二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切实安排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降低,我县根据低保普查的情况,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97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85.1元/月,均全额超过了民生工程的任务数要求。

3.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以“全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活动。为了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查找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各乡镇对全县在册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深入拉网式普查,普查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查看材料、邻里走访等方式对低保户的情况进行逐户调查。

同时,还采用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上门走访座谈,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在县纪检监查部门的统一布署下,我局成立督查组,对乡镇和村(居)委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

4.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低保对象听证审批制度。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核实,入户调查时,对象户只谈困难不报收入,因此,对低保户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核实。为进一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我县今年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听证审批制度,扩大低保审批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群众参与度,增强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度,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18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救助比例相应的提高,且五保户的年总救助金额由原来的3万元封顶调整为无封顶,城乡低保对象的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2、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果

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重点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对象、“新增四类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要求,建立以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救助方式。

3、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操作程序

简化了手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住院后,凭县民政局出具的《同步结算申请审批表》,可实行农医、医保报销金额与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同步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补助资金同时兑现。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我县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796人,发放救助金额1520.1万元。其中城市救助对象667人,救助资金355.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1.3%;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29人(含资助爱心基金会医疗救助14人,救助资金6.7万元。),救助资金1164.7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2.6%,有力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五保供养工作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

1)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供养标准。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规定,建立了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和五保供养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先后从20xx年到20xx年,多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320元。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五保供养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2)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各乡镇把发展院办经济摆上敬老院自我保障、改善老人生活的重要位置,大多数敬老院做到了“鸡、鸭、鱼、肉、蔬菜”基本自给自足,并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有的敬老院通过自办加工企业、场地出租、发展规模养殖基地等办法多种经营,增加院办经济收入。20xx年,全县敬老院庭院经济纯收入达到102.6万元。通过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做到了“天天有荤素菜,月月有零花钱”。

3)完善“三院”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满足五保对象的生活需求。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满足五保对象医疗、娱乐、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时,重点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篇3: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疗救助工作,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xx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篇4: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民政局和街社会救助服务站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1、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14户,保障人口25人,三无对象1户,一般对象13户,月享受金额4673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新增2户,下半年新增低保户1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变更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一切低保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均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低保户定期进行低保等有关政策学习,全年定期组织低保户学习3次,并组织低保户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9人次。

3、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正常有序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发挥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作用,基本做到无错保、漏保、人情低保的现象的发生。对A、B、C卡人员及时分类上户调查,及时掌握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同时还通过邻居或栋组长侧面了解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居民群众,并做好信访记录。对前来咨询低保的群众,仔细讲解低保政策和申报程序以及所须的申报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走访调查,给予答复,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的姓名保密。全年接待来访10余次。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工作

1、积极宣传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居民进行有关政策的学习。我社区医疗救助5人,救助金额18080元。社区低保户谢英身患尿毒症、肾衰竭,每星期2次往返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家庭生活困难。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探望慰问,送上了慰问金,同时也积极为她办理大病医疗救助,为其解决实际问题。

2、对社区低保户和特困居民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实施救助。

3、按工作程序正常有序地开展救助工作。尤其与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深入的交流,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及时对救助的对象采用正确的救助方式进行救助。

篇5: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12年底,全镇城镇低保对象274人,月发放低保金45805元;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2768人,月发放低保金为202498元。2012年1—12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891人,变更14户14人,取消128人,今上年取消32人,已经申报55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1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元/月。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2.严格按照程序申报:

一是落实在乡镇申报审核、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布XX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委员会对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以及低保评议情况进行长期公示;

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严格按照对象实施分类施保。

四是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动态化管理。加强低保年审制度,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把核查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和入档。防止“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

五是完善计算机网络,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讲治镇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对低保档案进行了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记录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调整讲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

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4.今年4月份我镇按照省、市、县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清理核查”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一是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五保年度核查工作;

二是对各村、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拉网式”交叉核查;

三是“清理核实”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阳光操作。落实了低保评议制度,我镇11个村和1个社区均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人员不少于20人。落实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举报核查制度。在各村、社区、显目地段设置12处公示栏,把2941户低保家庭的名册、救助金额、救助人员低保评议和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会公信度。做到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完全公布。

二、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对象。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业务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为185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过50万元;

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镇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170元∕人、农村72元∕人的标准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助,2012年为210户解决门诊救助7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

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220名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月270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8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79人。

二是做到应保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二是严格按照临时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其审核、20xx年镇临时救助310人次148000元。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我镇有81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

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12年“7.4”洪灾解决了30户全垮户的灾后重建、46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五、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153人,60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10元的优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2.20xx年全镇d级危房改造达187户,今年有170户申请了c级危房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疗的达6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9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31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六、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需解决部分低保,如“代民师”的上访、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点帮扶、临时救助,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讲治。

篇6: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明确各级职责,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办协调组织下,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1.乡卫生院立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同时上报给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研究行政法规,依法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作无害化处理。

3.相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样品采集、检验检测,及时反馈检验结果。

4.疾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派出所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现场治安管理,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调查、采样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事件及时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查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证据采集,明确追刑标准。

二、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户综合生产能力

一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村承包责任制。搞好土地的有效流转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落实,提高农民自主生产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搞好土地的有序流转,造就和鼓励一部分人承包大片土地,实行规模开发和规模经营,改善耕种方式,降低劳动强度。

二是干部带头调整。一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模式的开始与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密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和科学的市场分析,并通过认真筛选后最终“定夺”取舍,这样的产调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结果。

三、加强技能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我乡村屯劳动力8000余人,其中就业人员6000余人,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劳动力供给远大于劳动力需求,乡镇企业量小,就业岗位接近饱和,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乡富余劳动力也将参与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就业岗位的短缺无疑是我乡就业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是为无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岗位配置,优先安排特殊困难人员其到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对有一定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职业指导,改变其择业观念和择业误区;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残疾失业人员,加强动态管理。

二是主动服务。由坐等服务向上门服务转变,推出“上门服务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理制”,“一对一”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做到就业服务随失业、随登记、随援助,形成日常援助与集中服务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是个性化服务。由简单的职业介绍转变为个性化的职业指导,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技能性“定岗培训”。

四、加强道路桥路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目前,我乡梅潭大桥建设已完成桥墩建设,梅潭下改洲道路已完成硬化工作,为九节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了交通便民亭,安装路灯16盏,建好文化活动楼1栋、灯光篮球场1个、休闲健身广场1个、文艺舞台1个、垃圾池3个,以电代柴改造项目1个、拦河坝1座,三面光渠道2条,卫生厕所入户率达100%,沼气池入户率达75%。

五,安装天网工程,违法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为保障群众生活安全,我乡积极筹措各方资金,在集镇市场以及各个路口都安装了摄像头,且在各个村委的重要交通路口安装了摄像头,目前全乡天网工程建设已完成98%,为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篇7: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15〕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XX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15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15年为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15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5〕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16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15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

20xx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

我局把建立XX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XX〕26号)上报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XX年9月29日研究,同意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年初XX县人民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15〕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09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XX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篇8: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优抚工作

1、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了各项抚恤补助款按时足额发放。2011年以来,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如一级因战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由2011年的32990元/年提高到现在的52360元/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5340元/年提高到9456元/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3120元/年提高到5016元/年;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由3000元/年提高到4656元/年;全县发放优抚补助款由2011年365万元/年增加到现在的728万元/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部实现“一卡通”银行代发,五年以来共发放1267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781.32万元。

2、逐年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实行相同优待标准,标准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优待金由2011年户平4000元/年增加到现在的户平9707元/年(今年达到了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00%),五年来共有义务兵家属799户,兑现优待金470.47万元。

3、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机制。制定下发了《XX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最高可获将励金5万元,认真落实立功奖励制度。五年来共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211人,奖励金额40.8万元。通过激励机制,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

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制定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县1267名优抚对象参加了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每年投入参保资金10多万元。五年来对682名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救助资金达9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居住、生活实际困难,临时救助资金达36万元。

5、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是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化、业务处理网络化、分析决策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优抚服务便民化的基础保障。根据省市关于优抚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要求,于20XX年4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全省联网。

一年来,我们陈渡新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动员社区全体干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加强社区建设为中心,认真开展社区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社区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联动“三社”,汇聚公益正能量。

随着社区功能的不断完善,与之对应的管理服务工作即增加了社区社工的工作量,为此,我们将每一个功能室都引进社会组织进驻,每个社会组织委派专职工作人员做“导师”,导师们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技能、方法,有及他热心公益之心,来为社区小至特殊、特困人群,广至广大居民群众服务,让居民逐步实现小事不出门,方便在社区。社区提供平台,由社区居民志愿者任“班长”,负责协调正常活动安排,比如按时开放活动室,教材的印制、发放,硬件材料的保管、软件台帐的完善等等,将原来群众性、公益性志愿服务,更加体现其社会性、专业性和持久性,让社区志愿者服务更具魅力。这就形成了我们社区的特色——联动“三社”,汇聚公益正能量。

社会组织福祉心理服务中心与社区结对创建“心灵茶吧”项目;社会组织爱慧助老服务中心与社区结对创建“助老食堂”项目,每天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惠供餐;社会组织“点点心光”公益烘焙坊与社区结对创建“厨艺学堂”项目,社区利用平台,经常开展“小小包子我会做”、“党旗蛋糕”庆生会、“包馄饨送温暖”、“我包小小粽子献爱心”等活动。今年,“点点心光”项目列为XX市创投项目,一年来,开展烘焙培训课程5次,2次公益义卖活动。

社会组织马凌音乐工作室与社区结对创建“百姓憩堂”项目,为老年人免费教授古筝弹奏。音乐工作室捐赠古筝十台,并配专职老师志愿者,两周免费培训一次,学员日常练习;社会组织吉魅儿绘本馆与社区结对创建“萌娃泡泡堂”项目。绘本馆打造亲子绘本早教室,捐赠绘本书籍。今年,该社会组织的“安全卫士”项目列为XX市创投,全年共开展“安全卫士”活动8场。

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剪纸爱心社、声乐班培训、陶丽萍心理咨询,每月一次的四药厂健康体检等等,都由社区提供平台,定期由志愿者来为社区居民服务,由社区提供平台,并委任居民志愿者专人负责,体现三社联动的知识宣传、爱心传递、幸福共享功能。

三、关注民生,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强化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党支部由3名委员组成,现有社区党员91人,今年截至目前社区转出党员2名,转入党员11名,悼唁去世老党员1名。社区党支部上缴党费4000元。

2、立足全面保障,社会保障更加惠民。

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15年,社区办理4050社保补贴32人;困难人员认定49人;现接收企业退休人员698人;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慰问金8人;为辖区内11位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了尊老金;为社区1400位居民办理了省社保卡的更换工作。重阳节慰问困难老人3人;紫逸宾馆赞助,为80岁以上72位老人发放重阳糕;带领老人居民外出旅游3次,120人。

3、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年来,开展多形式的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等上门服务,指导育龄妇女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优质服务率达98%以上,发放计生宣传资料486份,避孕药具110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卡26人,发放免费叶酸14人次71盒。

4、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治维稳工作。

人民调解。截至目前,调委会成功受理居民矛盾纠纷90件,其中包括业主与物业的停车矛盾、业主与商铺之间的油烟矛盾、业主和业主之间的漏水发生的纠纷等。近年来,社区调解工作在老百姓心目中有了很大的转变,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5、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落实为民解困工作宗旨。

我社区现共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4户,低保边缘家庭6户,重残9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社区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6、营造宣传氛围,抓好辖区长效管理工作

全年社区共开展两次灭鼠、一次灭蚊蝇工作,建立210个毒饵站;义诊16次,健康讲座3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1次。

7、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0xx年10月,社区对陈渡新苑1幢、8幢、13幢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共调查了122户,315人。

总的来说,我社区2015年度虽然做出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把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以为民服务为主旨,立足社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完善,同时,争取在工作中创造更多更好的成绩,回报上级领导的支持与信任。

篇9: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与提标工作。按照往年做法,我们从三月起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所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年审排查。通过广泛宣传、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乡村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审批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户457人,农村低保户1139人,农村五保户226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在搞好低保户年审排查的前提下,我们还对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按救助类别分别进行了年审提标。到目前为止,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00元,月人均补差达155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月人均补差达61元。城乡低保资金均已实行银行打卡并按月(季)足额发放。

2、及时发放了资金。按照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五保、低保按季发放,医疗和临时生活救助及时办理的工作程序,6月底止,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6.78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038.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28.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1062人次,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98.7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120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10.5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270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9万元。

3、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公开、透明。我们将6月1日—10日定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期,要求全县各乡镇搞好提标后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公示。社区居委会公示城市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村委会公示农村救助对象和五保供养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阳光施保。

二、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及农村集中“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启动

目前,我县已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7所,集中入住五保对象698人。按照省市“一乡一院”的规划,今年改扩建13所,其中12所新建,分别是周文庙乡敬老院、文蔚乡敬老院、朱家铺镇敬老院、岩嘴乡敬老院、毛家滩乡敬老院、新兴乡敬老院、沧港镇敬老院、龙潭桥乡敬老院、毓德铺镇敬老院、崔家桥镇敬老院、株木山乡敬老院、大南湖乡敬老院,另外改扩建1所(百禄桥镇敬老院)。四月份我们已完成各敬老院的选址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到临澧县敬老院与柳叶湖敬老院进行了参观学习。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现大部分乡镇已动工修建,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20xx年汉寿县集中修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所,重点解决灾后倒(危)房户、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现已全部动工,并要求在8月底全面竣工。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力度,落实相关责任。

今年结合省市“阳光行动计划”,狠抓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生活救助,进一步加强了对敬老院的管理力度,对每个工作环节精心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各乡(街)和社区(村)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低保工作。配备专门低保工作办公室,并加挂“社会救助管理站”和“低保服务站”的牌子,实行挂牌办公。各乡(街)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居(村)委会成员等组成,做到了社会救助工作层层有机构,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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