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党风政风工作总结 纠风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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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纠风办全称是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想文档为您编辑整理政府纠风办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政府纠风办工作总结(一)

  20xx年,漯河市政府纠风办以抓好专项治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新思路,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新举措,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

  (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下达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下发了《20xx年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先后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招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多次部署和强调。二是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规范中小学收费十条禁令》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等制度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属三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在新闻媒体和学校公布收费标准、依据和举报电话;利用学校开学的时机,组织对市直和县区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20xx年,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对漯河高中、漯河实验中学、漯河小学等十所市直高中、初中、小学2005年春季至20xx年秋季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市直学校在执行收费政策、落实财经制度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接受检查的十所市直学校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543.4万元。全市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案件1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四是积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市政府纠风办还会同市教育局、发改委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学校提高收费标准3个,明确收费标准1个,维护了学校的正当利益,让学校充分享受政策,该收的收足,不该收的坚决不收,有效减少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化。以加强对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为重点,保证药品集中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漯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上交易暂行规定》、《关于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投标行为。2006年首次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实行网上公开招标,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监督招标全过程。全市20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所购药品(毒、麻药品除外)和所用耗材100%参加了集中招标采购。通过招标,药品价格在2005年基础上平均下降了19.6%,医用耗材价格平均下降了20.3%,让利患者1300万元。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卫生系统开展纠风专项检查,查处了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

  (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种粮直补、农业税免征等惠农政策,加强对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退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区进行了专项审计。二是认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2006年8月上旬组织农监、税改等部门对涉及农村、农民负担的“四乱”行为以及村级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三是对督查、暗访以及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乡镇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2006年上半年确定重点监控乡镇5个。全年全市通过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15919万元,通过实行“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8320万元,全市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案件。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得到巩固。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实行治理公路“三乱”目标管理,强化各牵头部门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实行了治理公路三乱牵头部门轮流值班制度,组织牵头部门组建公路“三乱”督察队,进行每日轮流上路不间断巡查。市政府纠风办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路段、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始终保持高压治理态势。三是严查公路“三乱”案件,严格责任追究。2006年,全市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临颍县交通局运管所工作人员违规上路查车的问题,不仅给予6名当事人行政开除处分,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通局运管所4名领导,交通局局长、分管副书记分别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对运管所领导班子整体免职,对交通局局长给予调整岗位的组织处理。

  (5)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2006年漯河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并对评议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了全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征求和反馈对参评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卡2500份,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全市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大会,分县区、分部门、分行业进行了反馈,并确定了教育、卫生、公安、建设4个部门和移动、网通、联通3个行业为我市的重点评议对象。三是扎实做好评议整改工作,全市64家参评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自查自纠,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市纠风办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四是精心组织,做好万份评议问卷的测评工作。于11月28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10000份评议问卷的发放、回收工作,问卷全部集中填涂,当场密封,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真实。12月8日,市纠风办又组织全市50名评议代表进行了测评。在全省统一公布测评结果后,市政府纠风办将根据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评议代表测评和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线率及群众投诉件办结率,确定参评单位综合测评成绩,对前15名和后5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批评,同时对后5名的单位实行诫勉谈话。

  (6)政风行风热线取得新的成效。2006年,市政府纠风办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用媒体架起沟通桥梁,以“热线”倾听群众心声,切实纠正和解决了一大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了政风行风的不断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栏目160期,其中漯河电台播出65期,“漯河日报”刊发75期,漯河电视台播出20期,接到群众咨询、投诉电话和短信息6170余个,其中解答群众咨询5560余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542个,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8起,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06年5月18日在市区开源森林公园,举行了一次大型政风行风热线的对话活动。市四大班子领导张社魁、马元庆、孙运峰、宗万志到场,农业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与,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广大农民代表展开了对话。台上台下互动,群众代表踊跃发言,市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诚恳解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经验,在全省监察局长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交流。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突出抓好重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如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重点抓好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工作;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针对城乡区域、标准和具体问题表现的不同等实际,利用2-3年的时间,集中力量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取得实际效果后,再把治理重点转移到城市中小学和高中阶段学校,保证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探索纠风工作新路子。为了摸清教育乱收费存在的原因和严重程度,我们组织开展了对教育收费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摸清了乱收费存在的原因和症结,为上级部门提供了参考,为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是关口前移,预防在先,预防和纠正并重。在工作中坚持早安排,严要求,如种粮直补和减免农业税工作,今年伊始,我们就及时和农监、财政联系,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核实,打好基础,严把关口,做好工作。为配合免征农业税政策的落实,我们与农监、财政沟通,加大对村级经费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对有专项治理任务的单位,我们注重协助搞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探索从源头上纠风的新思路。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些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尚未得到铲除,受利益驱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对上学难、看病贵等不正之风问题的反映仍十分强烈;纠风治本工作机制还不太完善;有些地方和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工作进行总结,扩大对外宣传方面做的还不够。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适应新形势需要,把纠风工作做得更富有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政府纠风办工作总结(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案件查处集中力量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xx年,仁怀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年初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各纠风责任部门建立健全了责任考核制度,分别就纠风牵头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共收到纠风案件举报60件,查处55件,结案率91%,通过案件查处,以案带纠、以案促纠,加大了纠风工作的推进力度,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脸难看、门难进的单位的行风政风明显好转,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对一些利用职权乱收费、滥罚款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查处,如市技监局标准化计量协会以为企业办实事为由,向市内56户会员企业预收10年会费(300元/年),经纠风办调查核实后,为56户企业清退了违规预收会费161300元,并对此事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中枢北门车站滥用职权、乱罚款、白条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北门车站白条收费现象予以制止,规范了北门车站的收费行为,减少了营运车主同北门车站的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对鲁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兴国同志未按引畜申报制度和引畜程序,从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河溪村李云辉处购进仔猪150余头,分售123头到鲁班镇黄厂养殖小区13户养殖户饲养,一个月内死亡110头,给群众造成了20000余元的经济损失,在群众中造成较大影响,纠风办认真开展了调查核实,及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我市工商系统2004年以来,采用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一事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共查实违规收费402248.8元,同时对其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收取会费不规范一事作了具体明确,限期予以规范。对医疗、药械购销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严厉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等等,通过一系列纠风案件的查处,整治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二、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一) 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征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精神,市国土局为了认真落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一是在土地征用前召开征用土地听征会,广泛征求农民意见;二是在机关办公中实现了窗口收文、网上办公、限时办结,杜绝了过去极少数干部职工在办理过程中故意拖延,搞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现象;三是在征地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三公开,两监督”;在今年的东门河大桥征地过程中,因丈量人员的对两户农民的土地丈量有误,张榜公布后,群众及时举报,经核查后给予了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四是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实行招拍挂规定,对7宗经营性国有土地(面积94.71亩)的处置全部实行招拍挂,收取土地出让金1725.7万元,对一宗采矿权以15万元起价拍卖,最后以158万元成交。

  (二) 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2005年,我市在实施房屋拆迁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统一规范了我市房屋拆迁行为,在拆迁中严格执行房屋拆迁听证程序和拆迁行政裁决程序。今年经审查准予了茅台酒厂酒库十五扩建工程、青茅公路、葡萄井组团、中枢污水处理厂、百货公司仓库组团5个项目的拆迁许可;拟拆迁面积81890.65平方米;拆迁行政裁决7宗;强制拆迁2宗。在拆迁管理中,规范了拆迁运作模式,彻底改变过去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截至目前为止,已拆除房屋面积30800平方米。所有的拆迁项目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推进,有力地维护了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05年是我市实施国酒基地生态保护系统化工作的启动年,我市紧紧抓住国酒基地生态保护和建设这一主线,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促进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了源头治理污染工作。对五马河流域202户手工造纸作坊污染的治理整顿,依法强制拆除分散制浆蒸灶17个,按照石秀诗省长”集中制浆,分散造纸,达标排放”的指示,目前已进入了集中制浆工艺的试运行;二是指导我市38家煤炭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矿坑废水、煤矸石、工业广场的治理整顿;三是对中茅城区娱乐行业、建筑行业及第三产业有违法排污行为的20家企业进行了查处,作出了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理;四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件,处罚金23万余元。

  (四)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的问题。1997年我市28家国有企业按有关精神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后,由于多方原因,企业不但没有发展,而且境况艰难,有的企业连职工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调查研究、通过股东民主决策,寻求最佳方案,对茅春酒业公司采取整体出售;对茅台永丰化肥公司、华瑞酒业公司采取破产的路子进行改革;对乡企局供销公司实施企业解体,用国有土地出让金47万元妥善安置职工,确保了企业职工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五)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年初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贵州省劳动保障监督条例》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到目前为止,劳动监察部门共监察用人单位56家,共接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8件,涉及民工1349余人,现已结案25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或克扣的工资899216元,并对拖欠或克扣情况恶劣的单位和企业处以了罚款。在清理”老帐”的同时,为尽量避免产生新的拖欠,劳动监察部门对全市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止,已督促20家建筑施工企业与1000多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剩余部分正在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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